巧用小常识破解偷窃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1日 点击:[15]人次
巧用小常识 破解偷窃案
霍姆斯曾说,“法令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下层办案之难往往不在于法令规范和案件现实之间若何来回穿越,而在于若何依靠并不完满的证据,主观、精确地认定案件现实。办案子,就是办证据,有时“小常识”也可能成为冲破案件的冲破口。
从检4年,让桐庐查察官毛利军感到至深的是4年前参与打点的一路偷窃案。案情很是简略,犯法嫌疑人季某某涉嫌在某酒吧内偷窃一台手机。在主观案例证据中有两段视频:第一段酒吧内的监控画面中,一台手机安排在桌上,画面上方是一排三角旗,俄然一个黑影触碰着手机,手机消逝在监控画面中。季某某辩称,其走路时可能碰着了手机,导致手机恰好被旗子遮挡,酒吧人来人往,很可能是过往职员所偷;第二段视频中,季某某在走出酒吧时一边玩动手机,一边将一个玄色物体放入口袋。季某某辩称玄色物品是酒卡,但因为案发时为夜晚,很难辨认事实为何物。
一时间,案件打点陷入僵局。若何对案件进行下一步的补证,成为摆在面前的难题。尽管前期公安构造曾经对该视频进行了处置,但毛利军感觉有需要找更专业、权势巨子的判定机构以寻求冲破。于是,几经周折,找到了拥有特地视频处置天分的杭州某司法判定核心。
在伴随判定职员在进行视频处置时,毛利军提出对季某某手中拿着的手机进行放大清楚化处置,发觉手机顶部有一处不漏光而双方漏光,而这恰好是某品牌手机此中一款特定型号的标记性特性“刘海屏”。最终,判定机构作出了“监控画面中手机拥有‘刘海屏’,合适手机某特定型号特性的判定看法。”按照季某某供述,其仅有一台其他型号手机,因而其手中拿的手机恰是被盗的手机。最初,该案顺利破解,判定职员参与出庭质证,季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
任何渺小的证据都可能成为冲破案件的环节。无论案件巨细,都必要承办人深耕细办。作为一名优良的查察官,既要有结实的专业功底,也要有博识的糊口经历,糊口是办案的教员。因而碰到存疑案件,不成轻言放弃。探究现实本相,踊跃告状,是查察官对法令的担任;穷尽合法手段,存疑不诉,是查察官对现实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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