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 >> 升麻属

集体课生活常识总结与反思真有人不清楚人民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点击:[15]人次

#秋日生活打卡季#

除了混淆公有制和国企的区别,否定改革开放的人们,一直以来也在不遗余力地混淆人民公社和集体主义的区别。实际上真有人不清楚人民公社和集体主义的区别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不过一直以来有人提问“现在是什么人在反对集体主义”,或者发文对“人民公社不能代表集体主义”的问题表示怀疑。

我认为,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那一定是别有用心的,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否定改革开放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因为凡是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人民公社大集体与集体主义的差别,可以说大了去了:

第一,集体主义一定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才能体现出来,人民公社不是。

在原始生产力的条件下,农业能不能依靠一家一户的力量单独进行?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哪怕是在封建社会,庄园主们都知道以集体的形式组织农民进行生产,何况社会主义新中国。

因此土地改革没几年,农村农民自觉进行互助,成立互助组和合作社进行农业生产。但是当时,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农村,生产力仍然处于人力和畜力相结合的极低阶段。因此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可以说是最适合当时生产力的生产组织形式。最关键的是这些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是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当然能充分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

但是在此基础上人为拔高,认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可以在上级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就有些一厢情愿了。因为在当时的农村,除了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的农民,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农村人并不是种地的农民。把这些人强行组织起来成立人民公社,把很多不适合种地的人拴在土地上的结果,一定是事与愿违的好心办坏事,结果是可以预料的,一定会影响所有人的积极性发挥。

第二,集体主义一定是在人尽其才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人民公社不能。

我国农村土地改革以前,由于农村土地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农村人的组成非常复杂:

一部分是擅长耕种土地的自耕农,包括一些富农和中农,地主家的长工,租种地主土地的佃户,长期给地主富农多打短工的贫农。这些人当中很大一部分土改以前没有自己的土地,土改后分到了属于自己的耕地,积极性当然超过历史上任何时代,成为农村粮食生产的主力军;

一部分是原来家里有地的小商贩,长期在城镇租赁商铺做生意,或者给别的商贩当伙计。这些人的特长不是种地,而是察言观色分析人的心理,以把自己的商品卖出去。但是新中国成立后,因为各种原因,这些暂时回到农村的人,随时想着发挥自己的特长继续做生意。让这些人踏踏实实在生产队种地,无疑对双方都是一种浪费。

第三部分是当时的各种手艺人,包括木匠,竹苇篾和荆编的编制匠,走乡串户的小炉匠憔猪匠,锔盘子锔碗锔缸的锔匠等等。这些手艺人擅长的手艺,当时的人民公社生产队不能组织起来搞副业,也全部被留在生产队种地。

所有人都知道,任何一个人只有在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的时候,才能发挥最大的积极性和最佳的效益。而人民公社生产队,基本上没办法做到这一点,结果是可以想象的。

第三,集体主义一定能为成员带来中长期的利益,人民公社没有。

集体主义除了自觉自愿和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一定是能够为每个成员带来相应的利益,才能起到鼓励每个人积极性的作用。但是在人民公社生产队时期,从上到下批判“物质刺激”,反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

结果自然是从1958年到1978年,近二十年的时间,大多数农村生产队并不能大多数为社员带来吃饱穿暖的生活。这样长时间全国大多数人民公社无法解决社员生活水平提高的问题,仅靠着做思想工作让大家提高觉悟,自觉为集体做无私奉献,怎么可能实现?改革开放甫一开始,很多农民忙不迭离开农村进城谋生,充分说明绝大多数人是没办法长期无私奉献的。

其实从七十年代中后期,很多社员长期生活困难的地方,或者社员闯关东自谋生路,或者趁春冬两闲偷偷外出,已经成了很多生产队的常态。我们中国的农民大多数要求并不高,他们对于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没有任何了解,一年忙到头只不过是让自己和家人吃饱穿暖过个好年。但人民公社生产队,二十年的时间不能保证这一点,怎么可能充分体现集体主义的要求?除了严格管理,大多数地方没有别的解决办法。

因此,国企不等于公有制,公社不等于集体主义,这样的常识问题,怎么可能有经历过的人不清楚?现在这些故意混淆这些区别的人,无非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为没有经历过的年轻人画饼而已。

美国看病服务公司排行榜

正规海外医疗机构

美国看病咨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