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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车年检有环保标志不汽车年检还有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9日    点击:[26]人次

2018年车年检有环保标志不(汽车年检还有环保标吗)

1.2018年车年检有环保标志不

2018年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机动车的英文名称为MV(Motor Vehicle的缩写)中文意思就是“机动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第二条规定:。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大气法》建立并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holder●owner●possessor●proprietary 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条约或公约中,"所有人"和"持有人"是一个意思,即指权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简称“绿标”,是对符合国家规定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一种证明。

鼓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在同一地点,整合优化检验流程、共享检验信息,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用,在业务大厅明显位置公示收费依据和标准,并在收费凭证上分别注明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收费金额。纯电动汽车免于尾气排放检验。

参考资料[简介   参考资料是 词条中引用的有公信力且可供查证的 资料,参考资料由参考资料文字说明和参考资料 链接组成,位于词条正文下方,是词条中引用的有公信力且可供查证的资料,一般包括 书籍、 论文、 杂志、-cankaoziliao]: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_百度

2.现在车子年检过后都不用贴绿色环保标志了吗,直接贴一个年检2018

绿色环保标志现在已经取消,直接贴2018年检贴标就可以。

为更好地落实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是指大气中一些物质的含量达到有害的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防治法,放管结合,2009年环保部出台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被废止。今后,排放检验合格是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必要条件,公安交管部门对无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一、虽然取消环保标志,汽车仍要进行尾气排量检测,虽然不用再去申领环保标志了,但是还是需要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假果检验不合格话,是无法拿到车辆审验合格标志的。

二、尾气检测类型和原来相同,尾气检验虽然被纳入到年检当中,检测的方式和之前是一模一样的。其中包括尾气检测、大灯、刹车系统等,必须全部检测合格后才能申领合格标志。

三、6年免检新车无需进行尾气检测,只要你的车辆是享受“6年免检”类型的,就可以不需要进行尾气检测了。但是需要每两年去车管所申领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新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根据《道路交通[道路交通是指简称“交通'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的流动和滞 留。]安全法》规定,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因此,《通知》规定,排放检验合格是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必要条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要求实施检验,公安交管部门对无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于“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和纯电动汽车排放”免于环保上线检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机动车不再核发环保标志:标识合二为一 尾气检测更严

3.我环保检验标志是2019年,还需要年审吗

机动车年审和环保标志无关,是否需要年审是根据机动车的年审合格标志是否到期,如果即将到期,则需要年审,如果未到期,则无需年审。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车辆管理是对车辆及驾驶员的技术监督和安全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机动车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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