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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生活常识奇谈王献之中国书法史上第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点击:[13]人次

妙文奇谈!《中国书法史第一大忽悠》

《书谱品评》的初稿、修改稿中曾说王献之是一个“沽名钓誉日鬼捣蛋的书法人”。人民出版社版出版时删掉了“日鬼捣蛋”几个人字,原因不明,大概是如此称呼不合适吧。最近王根权先生视频《书谱品评100讲(71)》,以《王献之中国书法史第一大忽悠》为题(以下简称《视频》)又给了王献之一个更加时髦的爱称——“中国书法史第一大忽悠,”简称“大忽悠的祖师爷”。骇人耳目,真乃古今奇谈。笔者惊叹之余,说几句感想,抒泄一下胸中不平之气。

笔者学识浅陋,不知“忽悠”何解,查检有关资料,才得到一个大概意思:“忽悠”古已有之,原意是晃动,不稳,一种飘忽不定的状态或心态。是北方一带的俗语,在东北尤其流行。“忽悠”的本质“胡诱”,胡乱诱导的意思,就是利用语言,巧设陷阱引人上勾,叫人上当。忽悠还有“胡说”“谣传”“设圈套”“欺骗”的意思。”在使用中,“忽悠”一词又被赋予了一些新的含义,有“吹牛、煽动、鼓动”的意思。后经小品名家赵本山在《卖拐》、《卖车》等小品使用推广,发展成为网络流行词语。第一大忽悠,忽悠祖师爷的“忽悠”应该是名词,这可能是修辞的需要而活用的吧。

《视频》称“王献之中国书法史第一大忽悠”,说王献之“书艺平常一般,做人很差劲。”《视频》经对《书谱》中有关王献之的评述加工改造,归纳总结出王献之有四大忽悠套路:1,傍附权贵,扩大影响;2,打压大家,抬高自己;3装神弄鬼,蒙骗时人;4学而不成,假冒创新。《书谱》中涉及的几件事例,或则不实,或者子虚乌有之谈。我在小文《请看<书谱品评>是如何让王献之“日鬼捣蛋”的?》中有详细论证,此不赘述。第四件事《书谱》无载。《视频》如此判定王献之为“中国书法第一大忽悠”,酷似文化大革命中那些大批判文章,“无限上纲”,格外吓人,内容空虚,难以使人信服。

俗语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尽管《书谱》是古代书论的经典杰作,也存在局限和不足。(详可参考张存良《书谱研究》)对王献之的评论部分正是《书谱》的不足之部分,或者说是病笔所在。《书谱》从书法家的专长与兼善角度分析比较,“元常专攻于隶书,百英尤精于草体,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逸少之比钟张则专博斯别”,结论出王羲之、张芝、钟繇排名顺序。只用了30个字,精辟之论。而《书谱》对王献之的评论用了200多个字,可见其用力之大,但论、据不合,所引三宗故事都是伦理修养问题,与书法优劣没有直接关系,显然脱离了《书谱》书法为抒情艺术的理论体系。因此不能证明 “子敬之不及逸少”,细读《书谱》,可知他的本意只在说明“子敬之不及逸少,并不是要将王献之开出“四贤”行列。《视频》借《书谱》之名,兜售自己的歪论,手段拙劣,令人讨厌。细心的人,很容易看出是借孙过庭的名声,他抬高自己的企图。

《视频》说王献之“书艺平常一般”,此论使人诧异。普通文化的读者,都应该知道王献之是我国书法史著名书法大家,与其父亲王羲之并称“二王”,分称“大王、小王”或“书圣”、“亚圣”,这早已是我国古今社会的文化常识。不知著名书家、书法理论家 如此评价王献之的企图何在? 早在南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称“(王献之)骨势不及其父,而媚取过之。”南朝梁虞和《论书表》说“子敬穷奇妙”。南朝梁袁昂《古今书评》:“张芝惊奇,钟繇势决绝,逸之鼎能,献之冠世,洪芳不灭,四贤共类,洪芳不灭”。孙过庭的《书谱》四贤之说,可能就源于此。历史上曾经有过“比世皆尚子敬“(《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现象。唐太宗,适应政治需要,在书法方面大力推崇王羲之,这也符合书法发展实际。他推崇王羲之为书圣,并不完全否定王献之,还承认王献之 “有父风”,只是“殊非新巧“,仍是书法范畴内的问题。孙过庭生在初唐,笼罩在唐太宗皇位之下,出于奉承皇帝的原因,随风“扬大王,抑小王”,情有可原。但未免抑得有点过分,行文论述,根据欠实在,逻辑性欠清晰。《书谱》想说明的是“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惑疑焉”。引录的证据都是伦理方面的事例,与书法没有必然关系,或者说论点与论据没有必然关系。而且与开篇“晋末称二王之妙的”评价不一致。因此可以说这是《书谱》的瑕疵,或者说是《书谱》的败笔。我们今天学习古人的著作,应该站在今天的高度观察问题,有今天的是非观,区分精华与糟粕,不应该不加分析地一股脑儿全盘接受,更不应该将缺点当精华。《视频》对《书谱》不做分析将糟粕做宝贝加工发挥,将王献之判定为“中国书史第一大忽悠”,“大忽悠祖师爷,”实在无稽而荒唐。《书谱品评》、《视频》勇于创新,用方言、网络用语称呼王献之,显示了他与时俱进的时代意识,遣词造句的强大能力。笔者仿照《评讲》、《视频》使用“日鬼捣蛋”“忽悠”一类词语,形容《王献之中国书法史第一大忽悠》大作,胡说八道,驴唇不对马嘴

更加荒唐的是《视频》所述四大套路的第四条,“学而不成,假冒创新”,在《书谱》找不到丝毫根据。这一套路指的是王献之建议王羲之改体事。现在能查到最早的文献是开元年间张怀瓘的《书估》:“ 子敬年十五六时,常白逸少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逸少笑而不答。及其业成之后,神能独超,天姿特秀,流便简易,志在惊奇,峻险高深,起自此子。不顾疵瑕,故减于右军行书之价。可谓子为神骏,父得灵和。父于真行,故为百代楷法。”张怀瓘的意见为后代多数评论家认可,亦即总体而论,王羲之为首,献之次之,但各有特点,同可“为百代楷法”,并称“二王”。早在南朝梁代虞和的《论书表》记载:“献之初学父书,正体乃不相似,至于绝笔章草殊相类似,笔迹流浪,婉转妍媚,乃欲过之。”许多书法史著作都认为王献之“改体”是他对书法发展的贡献。改体使他的书作有新的面貌,推进了书法发展。不当与当代丑书“创新”等同。《视频》将《书谱》里没有的内容化妆成《书谱》批评王献之证据,这种行为,学界少见,难逃玷污书法圣坛之讥。

王献之在我国书法史上的杰出贡献和崇高地位彪炳史册,书法人都尊他为亚圣。《视频》将王献之尊为“中国书法第一大忽悠”、“忽悠祖师爷”,是对书法和书法人的莫大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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